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保证2020年春季教学用书按时到位,现将2020~2021学年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依据

教材征订应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相一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拟开设课程的依据,也是确定该学期拟征订教材清单的直接依据。

二、教材选用

(一)教材选用应切实服务人才培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高职思想政治课程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高职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其他教材信息库选用。

3.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4.中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5.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6.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7.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8.选用近5年来出版的教材,特殊情况除外。

(二)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提倡选用资源丰富、教学互动性强的新形态一体化教材。学校立项建设并通过验收的新形态教材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征订:

1.师生评价不好、进入评价“黑名单”的教材。

2.不符合学校财经纪律要求的教材(如要求先付款后发货的教材)。

3.包销教材。

4.我校教师“挂名”而实际没有参与编写的教材。

5.定价畸高的教材。

6.还未面市的教材。

三、教材征订要求

1.教学单位负责人对本院部的教材选用负直接责任,教材选用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实行教研室集体选用、教研室主任签字、教学院部院长(主任)直接负责。教研室确定教材选用时,应明确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充分了解课程教材现状,征求本教研室成员、任课教师的意见,收集师生对已使用教材的意见和需求。各教学单位组织教材选用分委员会进行审核教材清单和样书,审核通过后,向教务处上报《教材订购申报表》。

2.《教材订购申报表》信息填写应完整、准确,应包括:主编姓名、出版社名称、版次、出版年月、刊号等关键信息,用书数量(含教师用书)根据学生实际人数及教师实际需要确定,不得随意增加教材征订数量。

3.各教学单位应分年级分专业填写《教材订购申报表》(见附件)。对于五年制中高职班、专本联合培养班、新疆班、一村多名大学生培养项目班等特殊班级,请分年级分专业单独填写。

4.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应对课程开设、征订教材品种、数量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以防漏订、错订或重订而影响教学工作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教材订购申报表》签名处须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或经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6.各院部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教材订购申报表》一式3份交教务处杨琼丽,并发送电子版至1795902803@qq.com。教学单位应自行留存一份便于教材领取,并用于次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四、教材满意度评价工作说明

为加强教材选订科学性,促进教学质量,拟于11月21到25日对本学期教材的使用及效果进行调查,调查以网上问卷星方式进行,请各院按每班15名学生的人数要求,安排学生进行问卷填写。具体时间和问卷二维码,教材科将单独通知。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材订购申报表》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材评价“黑名单”》

教务处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