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教材是特殊商品,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也不得低于教材的发行成本。

2、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单位任何相关人员有不正当的联系,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不正当竞争,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3、我院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将结合投标单位资质、服务质量、信誉、主要业绩、优惠折扣等综合因素决定中标单位(重点以服务质量、承诺及折扣率最高为中标候选人)以百分计算,其中资信分值为10分,服务承诺和业绩信誉为20分,教材总码洋折扣率在24%的为60分,在教材总码洋折扣率24%基础上再增加或减少一个百分点的折扣率,相应增加或减少4分,折扣率最高得分为80分。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方必须保证我院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院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运费送至我院指定的地点。未按时交货,每日支付500元违约金。

5、对我院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按统一折扣报价。

6、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除了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我院该教材总码洋两倍的罚金。

7、无条件接受我院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15天内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价的折扣率一致。

8、结算方式:先到货后付款。

9、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教材征订目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