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加强对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时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2学期期末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网上评教工作。
一、参评学生:2023级、2024级全体在校普通专科学生
二、评教对象:2023级、2024级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在教务平台已排课)
三、集中评教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
四、参与方式:
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端“今日校园”APP进入“教务系统”进行评教,也可通过PC端进入“教务系统”进行评教,学生进入评教页面后,对本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逐一进行评价,评教结果提交后不能修改。(学生评教操作指南)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要求全体在校生认真、客观参与评教。参评学生应秉持客观、真实原则参与网上评教,不受他人影响,不得由他人代评,不得恶意评教,如出现干涉评教公正、代评、恶意评教等情况,可及时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0712-2868619。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