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鄂职教务〔2019〕2号)有关规定,学校定于2026年9月开设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安排

经教学单位申报、学校审核,本学期拟开设第一批公共选修课共34门(详见附件),其中生存技能类4门、生活艺术类18门、生命健康类11门。公共选修课依托智慧职教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堂教学采用线下面授方式,以技能训练为主;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率等情况以智慧职教平台统计数据为主要依据。

二、选课安排

(一)选课对象:2024级、2025级在校学生(2024级已离校实习学生除外)

(二)选课轮次与时间

本次选课分为课程预览和正式选课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课程预览阶段

时间:9月20日10:00—16:00

说明:学生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查询课程信息、限选人数等;本阶段仅可预览,不能进行选课操作。

特别提示:课程预览功能仅支持通过PC端浏览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移动端(今日校园App)暂不支持预览操作。

2.选课

时间:9月20日16:15—9月27日18:00

规则:本轮选课实行“即选即得、可选可退”原则。学生提交选课申请后,课程有余量的直接选中;选课人数已达上限的,系统自动锁定,无法再选。开课第一周(校历第4周)为课程试听与选退课阶段,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由选课、退课

3.系统开放时间说明

选课期间(含预览阶段和正式选课阶段),教务管理系统每日开放时段为8:00—18:00,其余时段为系统维护时间,无法登录操作。请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在开放时段内完成选课。

(三)选课方式

学生须通过今日校园App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查询选课结果。任课教师以教务管理系统最终选课名单作为成绩录入依据。

(四)选课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及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高职各专业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限选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10%。学生所修学分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规定的选修课总学分后,即可毕业。

2.学生不得选修与本专业已开设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否则所修学分不予认定。

3.学生选定课程后不得随意放弃修读,在校期间选课总次数累计不得超过5次,选课系统不支持第6次选课。

三、相关说明

1.公共选修课原则上自教学第4周(9月21日)起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第5-6节、第7-8节或第9-10节。

2.开课第一周(校历第4周)为课程试听与选退课阶段,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由选课、退课,授课教师无需记录考勤,但须按课表正常开课。教务处将以截止9月27日18:00各教学班选课人数作为是否开课的依据,若某课程教学班截止9月27日18:00选课人数不足30人,则该教学班停开,并将已选学生转移至其他课程教学班。

3.学生选课成功后应及时加入相应课程学习QQ群,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并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

4.自开课第二周起,任课教师须加强课堂考勤管理,认真记录学生出勤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不定期抽查,凡同一教学班累计2次及以上学生出勤率不足50%的,停发该课程当期全部课时绩效。

5.公共选修课不设缓考和补考,考核未通过者须重新选课或重修。

6.各开课单位应加强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内容审核、教学质量监控及成绩管理。任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授课登记表》,并于学期结束后将《授课登记表》及记分册报送教务处。公共选修课课时绩效由开课单位统一核算发放。

7.公共选修课授课教室的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教辅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0712-2868620


附件: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公共选修课开课信息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