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学生进入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是维护学校正常招生工作秩序、落实“阳光招生”工程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学校声誉、确保生源质量、打击社会不法分子、教育广大青年学生诚信守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教学院(部)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重事实,重证据,依法开展工作,把新生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领导组,对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组 长:朱 虹
副组长:高英雄 梅 重 李佳圣 杨立明
成 员: 胡济维 沈建林 黄享苟 丁争柱 汪胜祥 肖成林
孔新舟 徐斌华 许三林 周兴国 何 伟 廖建宏
熊 蕊 褚启龙 袁晓洲 刘新平 胡昌杰 罗 唯
张树坤 郭自灿 张 源 刘想元 柳晓斌 胡国平
领导组下设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
主 任 李佳圣
副主任 黄享苟
成 员 让文辉 张 然 龚 谨 赵联福 程 思 孙 超
程曙文 周建平 张毓芬 邓小楚 郭自鹏 艾 欢
罗安文 黄金荣 雷天晓 代灯华
三、复查范围
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2020年学校录取的普通专科学生以及往年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现随 2020级新生入学、复学的学生。
在校生信息核对:学校2018级、2019级普通专科学生。
四、方法与步骤
(一)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各单位审查
(1)招生办公室提供新生高考电子照片、考生电子档案等材料,各教学院(部)将新生高考电子照片、考生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分别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出来,进行对比和张贴。
(2)教学院(部)组织新生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卡》(见附件1),并将本人近期彩色照片贴在学籍卡上。学籍卡第一页必须由新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全面,不得漏项。
(3)教学院(部)认真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各教学院(部)要安排专人将新生本人与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考生电子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4)教务处通过“人像比对”等技术对新生相关电子照片进行比对。
(5)对有疑问的新生,各单位要及时作进一步的核实,发现确有问题的新生,一律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对个别把握不准的,要在学生学籍卡上注明疑点,并随后进行调查,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办公室,并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6)张贴学生照片。各教学院(部)要把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及相关信息在班级内张贴,让学生相互监督,同时拍照片留存。
2.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各教学院(部)负责组织所有报到新生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测试。对艺术和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各教学院(部)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业测试复核。凡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对于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办公室。
有关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的材料、核查过程材料等请各教学院(部)认真保管,以备随时复查调用。
3.身体复查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入学新生身体状况进行认真复查,确保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予以清退。
(二)在校生信息核对
1.教务处向各教学院(部)提供在校生学籍数据。
2.结合学年注册工作,各教学院(部)对在校生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真实、准确、无误。核查内容:
(1)依据学生档案袋封面材料目录,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学生档案中高中(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表和学生学籍卡中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父母信息等是否一致。
3.对有疑问的学生,教学院(部)要及时作进一步的核实,确有异常的,填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信息核对异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核查过程材料等请各教学院(部)认真存档保管。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1.严肃新生注册报到程序。所有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校报到的新生,必须按有关规定到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对没有按时报到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严查推迟报到新生。对在新生报到期间办理请假手续推迟报到的新生,各教学院(部)要进行重点审查,报到时要到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到各教学院(部)报到注册。
3.严格新生学籍异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新生不准转学、借读。新生报到时,要到录取专业所在教学院(部)报到、注册。各教学院(部)一律不准接收借读学生和允许新生到外校借读。
4.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新生报到时一律不准调整专业。
六、复查结果处理
1.对于复查合格的新生,取得学籍,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2.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各个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已经报到入学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清退;对已注册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各教学院(部)要切实做好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有关领导和辅导员等要与被清退新生家长见面,把违规违纪新生送交家长带离学校或送学生到家。
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院(部)要撰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报告》,报告须写明工作的组织、开展过程、结果(有无异常)等,并将报告及填写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信息核对异常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印章并由教学院(部)领导及经办人签字)于2020 年 11月16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学校将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等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分别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责任追究
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1.教学院(部)党政主要领导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检查不严,导致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学生进入学校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导致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学生进入学校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开除公职等处理;属于人事代理人员的,解除人事代理关系。
3.为违规违纪学生说情,阻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涉事人员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同时按照党规党纪等进行处理。
4.以收礼敛财为目的,参与有关违规违纪活动的,学校将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健全工作监督及投诉处理机制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的监督,接受针对此项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新生报到注册、学生学籍异动、学生信息作假等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和处理。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712-2867985。
附件1: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卡
院(部):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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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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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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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彩色照片 (小二寸)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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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省 市(县)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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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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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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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或微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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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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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最高学历 |
□普高 □中职 □其它: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现在何单位从事何种工作、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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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学 习 及 社 会 经 历 |
自何年何月起至何年何月止 |
在何地、何校(或单位)学习(或任何职)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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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 籍 变 更 情 况 |
入学日期 |
年 月 日 |
入学年级 |
级 班 |
休学日期 |
年 月 日 |
休学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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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日期 |
年 月 日 |
保留学籍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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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日期 |
年 月 日 |
复学班级 |
级 班 |
退学日期 |
年 月 日 |
退学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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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日期 |
年 月 日 |
转入何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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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日期 |
年 月 日 |
转入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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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何班 |
级 班 |
留级日期 |
年 月 日 |
留入何班 |
级 班 |
毕业日期 |
年 月 日 |
派往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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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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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两份,教学院(部)一份,教务处一份。
附件2: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
院(部): (公章)
经办人签名: 院(部)分管领导签名: 院(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信息核对异常情况统计表
院(部): (公章)
经办人签名: 院(部)分管领导签名: 院(部)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