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湖北省教育厅深化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现就制(修)订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主动对接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需求,精准服务湖北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孝感市“432”现代产业体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创高升本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对标提升为路径,更高质量推进专业建设。坚持“扎根孝感、融入产业、面向市场、接轨国际”办学定位,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以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五大关键要素改革为着力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专业与职业一体,学业与岗位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具有“感恩、责任、忠诚、奉献”品格和创新创业精神,能与区域经济社会相适应、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契合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二、修订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牢育人方向。坚持“以德为魂、以勤为径、以能为本、以创为先”的育人方略,构建“思政课程铸魂、课程思政润心、职业素养立身”三位一体育人格局。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服务学生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

2.坚持需求牵引,精准对接产业。紧跟孝感市“一城五基地”功能定位和“432”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动向,以产定教、以产引教、以产改教、以产促教。探索“头部企业+专业+行业组织”的三组长制,企、行、校共同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步联动。紧跟产业升级和技术迭代动向,及时将最新标准、技术和工艺等融入专业课程,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前瞻性、地域性和鲜明的时代特点。

3.坚持标准引领,规范培养过程。以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岗位实习标准等系列标准为基本遵循,推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融通岗位标准、证书标准和技能竞赛标准,建立“职业技能、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专业技能考核四类标准”衔接机制,整体设计教学活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的作用,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4.坚持系统培养,优化课程设计。对接头部企业典型生产任务,开展职业分析、跟岗挖掘,分解梳理相应的技能点、知识点,绘制课程能力图谱,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推进课程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建设,科学确定各专业课程间的逻辑关系、能力要求。加强STEM教育、文化基础、人工智能等通识课程设置,促进工、商、医专业交叉融合;有序组织开发面向区域重点产业的紧缺课程、特色课程。

5.坚持数智赋能,重塑教学形态。系统推进“AI+职业教育”,以人工智能赋能课程体系重构,构建高质量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推进人工智能融入教学全过程,广泛应用AI助教、虚拟仿真、数字孪生等技术开展教学与实训,探索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互动式教学,探索大数据支持下的学生个性化学习与学业评价。

三、修订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采取“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实施策略:根据各专业培养对象的差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普高起点、中高职贯通(3+2或五年一贯制)、专本联合培养等类别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修订内容

(一)培养目标

各专业应以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准,紧密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立足学生职业发展预期,围绕道德品格、通用能力、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可持续发展能力五个方面,科学制定培养目标,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培养规格

各专业重点围绕核心工作岗位和典型工作任务,基于OBE(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明确知识、能力、素质要求,保障培养规格,掌握岗位(群)需要的专业核心技术技能,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框架与学分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框架包括:概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基本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等11个方面,按专业学制进行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三年制高职每学年安排不少于40周教学活动,总学时不少于25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0%,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的60%以上,各学期的周学时一般在24-28学时之间,国家未明确学时要求的课程,线下开设课程统一按照1学分对应16学时进行设置,实训周按照1周1学分16学时进行设置。

(四)课程结构及其基本要求

1.课程结构

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主要由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组成。专业课程代码设计应该严格按照《关于实施2026版课程编码规则的通知》设计,同一专业群内的专业课程代码应尽量统一,避免课程重复统计。各专业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公共必修课程设置要求,确保课时足额开设,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2.公共课程类基本要求

各专业按照教育部政策精神,应将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军事理论与军训、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语文、外语、国家安全教育、信息技术、艺术、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人工智能通识等列为必修课程或限定选修课程。

3.专业课程类基本要求

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综合实践课程。

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培养目标进行确定,专业基础课程数原则上5-6门,20学分左右。专业核心课程一般开设6-8门,30学分左右;专业拓展课程根据学生发展自行选修,15学分左右。各专业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专业(技能)课程数量应不少于2门,现场工程师(订单)班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专业(技能)课程比例应不少于50%,各专业工医、工商、商医交叉的课程不少于1门。

4.实践教学要求

实践性教学应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须按照校企协同育人要求,与企业共同开发实习、实训课程内容,引入行业技术标准、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对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依托校内外共建的实践基地(如生产性实训中心、企业岗位实习岗)引入企业导师开展项目化训练。

非医类专业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如: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岗位实习一般为8个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康复技术专业的岗位实习不少于10个月。岗位实习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五、修订的程序

(一)专业调研

教学单位需组织各专业成立专业团队,设计调研方案,确定调研目标、调研内容,对行业企业、用人单位代表等开展实地调研,采集企业真实岗位需求,对毕业生、在校生、同类院校等可采用线上问卷+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对调研数据、调研资料充分分析、筛选,召开校内外研讨会,确定专业面向的2~3个核心岗位,细化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提取工作内容,凝练岗位核心能力,制定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核心能力-课程图谱,编制专业调研报告。

(二)方案编制

各专业依据实际调研结果和调研报告,保障课程体系高度对接岗位(群),在课程设计中充分融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企业真实生产过程和相关标准,合理设计课程体系结构。依据国家专业标准,构建课程体系与教学实施框架,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三级对应关系。结合专业(群)特色和优势,构建人才培养模式,一个专业群内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保持一致。

(三)论证审核

采取“三汇报-三审核”的方式完成论证审核工作。第一轮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汇报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教学单位交叉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二轮由人才培养方案执笔人汇报交叉审核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情况,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行政督导、教师代表分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第三轮由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总体情况,教学单位组织行业专家、企业技术能手、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逐一论证。202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定稿发布。

(四)实施监督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报教育厅备案,在学校官网公示,录入教学管理系统。严禁执行过程中擅自调整,确需变更须由教学单位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核表,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施行。

(五)年度调整

每年依据产业结构升级趋势动态优化课程模块,原则上年度更新比例不超过总内容的15%,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