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加强对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时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网上评教工作。
一、评教主体:全体在校普通专科学生
二、评教对象: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以教务平台排课为准)
三、集中评教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31日
四、参与方式:
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端“今日校园”APP进入“教务系统”进行评教,也可通过PC端进入“教务系统”进行评教,具体方法见附件,学生进入评教页面后,对本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逐一进行评价,评教结果提交后不能修改。学生只有在完成所有课程评教后,系统才允许学生查询各课程成绩。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以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学生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2.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题学生班会,进行学生网上评教动员,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参与评教;
3.参评学生应秉持客观、真实原则参与网上评教,不受他人影响,不得由他人代评,不得恶意评教,如出现干涉评教公正、代评、恶意评教等情况,可及时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0712-2868619。
4.登录教务系统时若提示错误,请联系教务处周老师处理(0712-2868619)。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