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简 报
2019年第5期(总第192期)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日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命题、阅卷、质量分析等
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教务处的安排,教学督导组于2019年3月11-22日对各教学单位上学期期末考试命题、阅卷、学生成绩综合评定及录入上网、期末考试质量分析、考试安排等资料进行了查阅。总的来看,各教学单位期末考试工作组织严密,整体情况良好,针对上一学期提出的整改内容都有了很大的改进。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做得较好六个方面
1.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的考试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制定了期末考务方案,考试安排合理,监考教师按时到位,参考学生登记签名,考试纪律较好,考试资料完整。医学院、护理学院、教育艺术学院等对考试作弊学生在本科目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通报,取消正常补考资格,起到了严肃了考纪和教育所有参考学生作用。
2.绝大多数教师试卷命题题型丰富、题量适中,标注了命题人、审核人;
绝大多数教师阅卷认真细致,都能采用红笔正分进行评分,阅卷人栏目有签名,每大题得分填入题首对应栏目并统一填入试卷总得分栏目中,计算卷面分数基本无误差。如蒋艳、张丽珍、张佳、汤文利、万鹏、刘红芳、李云峰、曹艺、严松、李凌云、何见平、刘月明、范红波、郭秋婷、程小萍、李文敏、喻琴、周建忠、鲁婕音、王文涛、刘发明、赵欣、李逢焕、高俐、李丹、岳辉、张守平、李家秀、祝一勇、袁丽容、程雁鸿、熊念、陈宏、王德旺、刘皓等老师试卷批改认真仔细、得分情况标注清楚。周俊、岳欣荣、沈文英、梅盛平、李凌云、黄颖浩、张明军、李巧会、张超、夏艳华、程曦、聂平莉等教师评分标准规范,主观题按步骤或知识要点标注得分,使评分过程更加公正、公平、规范,给分更加合理。
3.大部分教师的记分册上分数记载详细、规范、计算准确,平时分数记载仔细清楚,实践操作分数给分合理。如周文、李宇婷、岳欣荣、唐前、韩旭翠、温中梅、郑瑛英、樊红霞、陈璇、张艳、丁璐、叶菊芳等教师做得很好。
4.绝大部分教师课程质量分析做得好,有的教师对卷面成绩和总评成绩都进行了分析比较,还有的教师对各大题的得分情况、知识点的得分率都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学生的掌握程度和教学情况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教改建议。如何见平、彭颐、李红波、杨运秀、李玉荣、董熙铭、张艳、韩旭翠、樊红霞、田晓军、胡敏、郭自鹏、黄宏勇、向如利、冯志华等教师都做得很好。尤其是教研室主任潘志安、彭登峰、祁先来、陈军芳、叶芬、陈娟、杨相栋、陈璇和袁丽容等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的质量分析报告都签了意见。
5.所有试卷的装订规范,封面信息填写清楚。
6.此次检查发现有一些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地方,在核对网上平台成绩时,所有抽查课程成绩准确无误;汽车学院、美容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暨国际教育学院的专业课的实操考试都制定了详细考试方案、评分标准,有的还进行了实操方面的理论知识考试;机电工程学院的《金属工艺学》、信息技术学院的《C语言》课程采取集体流水阅卷;护理学院的教研室主任在装订试卷的封面上都有签名;美容学院将阅后的试卷交给不同教师交替进行纠错、检查试卷得分是否有误;物流学院的每册试卷都有制卷、阅卷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自查表;叶青老师的《税法》、褚翔老师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考试试题紧扣当前实际和专业特点,题目立意新颖,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制卷、阅卷方面存在的问题
1.汽车学院教师沈新艳的《机械基础》课程考试出现泄题现象。
2.极少数课程进行实操考试时没有考试方案和试卷及评分标准。
3.极个别老师试卷题型太少、有的甚至出现错误。
4.极个别教师阅卷极不认真,不按标准给分。
5.少数教师在阅卷人栏没有签名。
6.少数教师在判分时没有写正分,正确的题目没有对勾,错误的地方没有标识,不知道扣分得分在何处。
(二)记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平时成绩的评定随意,如有的平时成绩栏记载太简单,有的平时成绩几乎全部给满分、没有差异;有的成绩册上记载的几次平时成绩几乎完全一样,但平时成绩的总评却有几分之差,疑似根据卷面得分情况再来倒推平时分数的现象。
2.同一门课程在计算总分时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占比不同。
3.个别教师在评分时平时分数占比过大。
4.记分册中未标注各分项分数的占比情况。
这些问题有损考试的严肃性和成绩的公正性。
(三)期末考试质量分析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少数教师的质量分析做得过于简单,敷衍了事,缺乏针对性。
2.部分教研室主任没有签署意见。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基石,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考试就是检验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最基本的方法。严肃、认真、规范、公平地做好考试及评分工作是端正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教学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责任,为迎接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抽样复核、争创全国优质高职院校而努力!
附:各教学单位命题考试阅卷质量环节评分汇总表
各教学单位命题考试阅卷质量环节评分汇总表
教学单位 |
总评分数 |
排序 |
医学院 |
93 |
1 |
护理学院 |
92.3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92 |
3 |
思政理论课部 |
91.5 |
4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91.3 |
5 |
财经学院 |
91 |
6 |
公共课部 |
90.7 |
7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90.5 |
8 |
信息技术学院 |
90 |
9 |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89.7 |
10 |
物流学院 |
89.3 |
11 |
汽车学院 |
89 |
12 |
口腔医学院 |
88.7 |
13 |
美容学院 |
88.5 |
14 |
建筑技术学院 |
88.3 |
15 |
心理健康中心 |
88 |
16 |
医学分院(康复专业) |
86 |
17 |